创业板业绩预告披露时间规定
在我国的资本市场中,创业板作为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平台,其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和透明度一直备受关注,业绩预告作为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重要环节,对于保护投资者利益、维护市场秩序具有重要作用,创业板业绩预告披露时间规定是怎样的呢?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。
创业板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,即次年4月30日前,披露上一年的年度报告,在年度报告披露前,公司需要按照规定披露业绩预告。
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》,创业板上市公司在以下情形下需进行业绩预告:
1、每年第一季度、第三季度,公司预计当季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%以上,或者由盈转亏、由亏转盈的,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业绩预告。
2、每年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,公司预计当季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%以上,或者由盈转亏、由亏转盈的,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业绩预告。
具体到披露时间规定,以下是详细的内容:
年度业绩预告
创业板上市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,即次年的1月31日前,披露年度业绩预告,如果公司预计全年业绩出现以下情形,则应在1月31日前披露年度业绩预告:
1、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%以上;
2、预计净利润为负值;
3、预计实现扭亏为盈。
如果公司在1月31日前无法准确预计全年业绩,可以申请延期至2月28日前披露。
季度业绩预告
对于季度业绩预告,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披露时间规定如下:
1、第一季度业绩预告: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,即4月30日前披露;
2、第二季度业绩预告: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,即6月30日前披露;
3、第三季度业绩预告: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,即9月30日前披露;
4、第四季度业绩预告: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,即12月31日前披露。
需要注意的是,如果公司在季度结束后预计当季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%以上,或者由盈转亏、由亏转盈,则应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披露业绩预告。
特殊情况下的业绩预告
在以下特殊情况下,创业板上市公司也需要披露业绩预告:
1、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,预计重组将导致公司业绩发生重大变化的,应在重组实施完毕后一个月内披露业绩预告;
2、公司发生重大投资、收购、合并、分立等事项,预计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的,应在相关事项实施完毕后一个月内披露业绩预告;
3、公司发生重大诉讼、仲裁、担保等事项,预计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的,应在相关事项发生后一个月内披露业绩预告。
创业板业绩预告披露时间规定旨在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,帮助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公司经营状况,作为投资者,我们需要密切关注上市公司的业绩预告,以便及时调整投资策略,我们也应关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合规性,维护自身合法权益,以下是几点注意事项:
1、关注业绩预告披露的时间节点,确保获取信息的及时性;
2、仔细阅读业绩预告内容,分析公司业绩变动的原因;
3、结合公司基本面、行业趋势等因素,综合判断公司投资价值;
4、若发现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违规行为,可向监管部门举报。
通过以上了解,相信大家对创业板业绩预告披露时间规定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,在投资过程中,我们要充分利用这些规定,为自己的投资决策提供有力支持,也要时刻关注市场动态,不断提高自己的投资素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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